工地受伤医药费由谁垫付 热闻

2023-05-16 13:08:24    来源:法务网
一、

工地受伤医药费由谁垫付

工地受伤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处理方式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相关资料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申报时限

时间限制:发生工伤24小时之内电话申报。

2.申报准备

申报信息:住院的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住院科室及床位。

3.注意事项

受伤员工在住院期间,个人身份证必须留在医保病床,以备工伤管理科随时检查。

4.准备材料

5.调查核实

(1)医保局工伤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可能到员工受伤单位了解情况)。

(2)政务大厅工伤管理科进行核实。

6.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科进行伤残鉴定,准备资料:工伤认定表、工伤等级鉴定表。

7.伤残补助

医保工伤管理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每月23日、24日受理。

8.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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