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球即时

2023-06-08 16:30:14    来源:互联网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在我看的这么多书中,能往我吃、睡、休息时都在看的书没几本,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水浒传》。

它是由我国古代的罗贯中和施耐庵合写,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本书主要讲了可以分成两大段,前七十回抨击统治阶级的腐朽残忍和歌颂起义英雄的的反抗精神。书中最先出场的是高俅,从无赖却因为踢得一脚好球,到被抬举为太尉;又先后写了王进、林冲、杨志、鲁达等人;从武松故事中写出当时一些贪官污吏、土豪恶霸残害忠良;接着写了水迫梁山中的各路绿林好汉的反抗,如智取生辰纲、江州劫法场、大破连环马、三打祝家庄等,也有征辽、招定征方腊的描写。等二段反映统治阶级内部有了矛盾,宋江招安后,忠良便受到了排挤,最后宋江等皆被奸臣害死。写出了起义者与统治者、忠臣和奸臣间是永远不可调和的。让我有了深深的感慨,对耐人寻味的历史有了进一步的思索。在此书中令我最喜欢的不仅是这些对统治者的痛恨或其它哲理,还有那些武艺高强之人将奸人如削瓜剁菜一般杀死的赞叹;也感同身受好汉们将祝家庄、方腊等拿下时的快感;也有那些打、杀、比武、伏击或是中计时那种令人胆战心惊的刺激………

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武艺高强,足智多谋,忠义无比。个个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想改朝换代,把这个昏感无道的统治者踢下台去。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位好汉便是的花和尚鲁智深。他从拳打镇关西,到大闹五台山,到大闹桃花村,到火烧瓦罐寺,到倒拔垂杨抑,到大闹野狭猪林,到上梁山。一系列的故改事引人入胜,让我知道他虽生性鲁莽,但为人耿直,喜欢结夜忠义之士。可惜到了最后“鲁智深浙江坐化”的悲剧结局。


【资料图】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用高度的艺术表现力、生动丰富的文学语言,叙述了许多引入入胜的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的形象。

我在此书前言中知道了《水浒传》博得了许多和我一样的读者的喝彩。也被翻译成了拉丁、法文、英文、德文、意文、俄文、匈牙利文、波兰文等,希望它可以流传千古,成为世上最有意义的文学作品。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故事。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赵云等,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忠诚的赵云,机智的诸葛亮,侠肝义胆的张飞……。还有我印象比较深的大恶霸董卓和傻傻的袁绍。我为什么要说袁绍呢?是因为他是官员里最有威望的人,家底厚,实力强,如果他把小皇帝抓起来,那岂不是妥妥的天下无敌了?

书里面有这么多人物,可我最喜欢的是曹操,他这一生没有想当过皇帝,只不过是他的儿子封他为魏武帝,并不像刘备那样,一心想做皇帝。

曹操的眼光很好。在关羽温酒战华雄时,袁绍觉得一个骑马弓手出战必然会输,但是曹操却不一样,他让关羽出战,结果关羽把华雄斩了,这些事足以证明曹操眼光好。

曹操很看重人才。当许攸来他家时,他光着脚去迎接许攸,仿佛来投奔的不是许攸,而是他。这样,一下子就把许攸给感动了,后来许攸立下了赫赫战功。

曹操还很聪明。当小皇帝没人要时,他就把皇帝抱走了,皇帝吱一声,多少还给他点面子,动不动就把小皇帝搬出来,让大家都听他的,这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令诸侯是假,借机消灭对手是真,借皇帝发号使令才是目的。就这一步,曹操的政治智慧就甩了袁绍三十条街。在官渡这一战,曹操以七万人战胜了袁绍七十万人,这可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以少胜多的大战。还有我们都听过“望梅止渴”的故事吧,曹操带领军队出征,当时天气很热,战士们很渴,曹操说:“众将士稍安勿躁!前面就有一片梅林,梅子有大又解渴。”战士们一听,嘴里只流口水,立马精神头来了,继续向前进发。

曹操还是个诗人呢,现今流传下来的诗虽不足二十篇,但均堪称精品。比如《观沧海》、《短歌行》、《龟虽寿》等。其中有一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我最喜欢。

《三国演义》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情节,许多不同性格的人物,这些都等着你看一看。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赵鑫博

茶余饭后,和老爸谈说到历史上最有骨气的朝代,那真的要数明朝了。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接触这本书,绝非偶然,真的要特别感谢我的老爸。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暑假,爸爸为了不让我过多的接触电子产品,在网上花高价买了这套书。收到一大摞书本的那一刻我震惊了,因为全书共分为九部。或许是为了让老爸开心,也或许是图个新鲜,跟随着老爸的脚步把整部书粗略的过了一遍。每部书里的小章节记得都不是太清楚。直到我步入初中的校门学到中国历史,我再一次的把这部书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经典就是经典,这一次我真的是走进了书里啦!其中印象最深的两部是第一部和第九部,第一部主要写了朱元璋本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小放牛娃娃,但为了生计,只能去寺庙做和尚。一连串的生活所迫连和尚都做不成了,最后为了活命跟着去造反,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推翻了元王朝建立明王朝,当上了皇帝的奇幻生涯。读完这一部后,我的内心是非常感慨的,因为我知道了朱元璋的建国路是那么的崎岖坎坷!这就让我不禁联想到我们的求学路,求知的道路上处处是荆棘,我们依然是过五关斩六将逐步攻破,最终通向胜利的大门。

第九部比第一部的内容精彩多了,这一部主要讲明朝崇祯皇帝时内忧外患严重,大臣们议论纷纷劝崇祯皇帝迁都,让他逃到南京,但他像耳聋了一样,至死不退,铁一般地守护江山社稷。直到后来李自成攻下北京之后,最终慷慨地自缢煤山。纵观明朝276年,历经16帝,”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更加突显出明朝的骨气。《明朝那些事儿》展现的精神激励着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新一代,爱国强国是我们新青年奋斗的目标,我们要时时刻刻为国家利益着想。《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书明确的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大了,民族团结了,方可抵御一切外来侵入者。

书的种类千千万,唯独这本最好看。《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笔锋活泼幽默,少了历史的沉重感,增添了书本的趣味性。这部书不仅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历史知识,更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培养了我自强不息、拼搏奋斗的意志!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槃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篇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读书是生命的美容,也是生活的保鲜。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书籍成了我最知心的朋友。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以前我是从电视上了解《西游记》的,这个暑假,我专门买回《西游记》合订本在家看,别说,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呢!我吃饭时看,睡觉时看,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沉浸在书中曲折的故事里,几乎忘却了外面的滚滚热浪。

这本书以取经为线索,介绍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及白龙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神话故事。故事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从孙悟空出世到大闹天宫的故事;第二部分讲的是为何要去西天取经的缘由;第三部分讲的是取经路上师徒四人克服重重艰难险阻,终于取到真经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后来被封为“斗战胜佛”的孙悟空。它是一只顽皮、活泼、机灵、明辨是非,集神、猴、人于一体的神话人物,它也有不少坏毛病:脾气暴躁、依赖法术、争强好胜……其他几位主人公也都各具特色,唐僧,长得帅气、心地善良、信念坚定;猪八戒,偷奸耍滑、好吃懒做;沙僧,循规蹈矩、敦厚朴实;白龙马,不畏艰险、任劳任怨,一路托着师傅去取经。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挺精彩,尤其是书中“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更是令人百看不厌。在这个故事中,白骨精前后三次变成妇女、老婆婆、老公公,只为吃唐僧之肉长生不老,可是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八戒眼睁睁看着食物消失很是生气,在他的怂恿下,唐僧下定决心与孙悟空断绝师徒情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因为无论做什么事,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只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才有可能成功。

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想到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我真是惭愧不已。我每次在学习或生活中稍微遇到一点困难,我就不动脑子,甚至半途而废。现在我明白了:我要战胜自己,就像孙悟空用自己的本领战胜妖怪一样。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篇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一本书就是一个大花园,在那,我能找到自己的春天,一本书就是一只展翅的雄鹰!带着我们的心灵飞往更广阔的未来。在墙角的那个布满灰尘的书橱里,最显眼的位置躺着一本书,书的封面用烫金大字写着《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作者为J·K·罗琳,这个气质优雅,姿态高贵的女人和《哈利·波特》系列一起享誉世界,畅销百年,这个故事共有七册:《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这七个有魔法的故事,造就了一段伟大的冒险之旅。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是个平凡,身世悲惨的11岁男孩,他自幼父母双亡,被一对麻瓜(没有魔法的人)收养,过着饱受虐待的生活。在他12岁生日的那一天,这个平凡男孩的生活中有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海格正式向哈利提出了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申请,哈利感到很不可思议,从海格口中,哈利得到了许多有用的情报,原来她的父母詹姆·波特和莉莉·伊万斯死于魔法界第一大Boss手中,然而,他正是第一大咖伏地魔手中唯一幸存的男孩儿,正是这点,他被许多人称为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进入霍格沃茨后,哈利认识了伴他一生的好友罗恩·韦斯菜,赫敏·格兰杰,同时,他也与马尔福结下了仇,此以外,他还被分院帽分到了像征勇敢的学院格兰芬多,与其余三个学院:拉文克劳,赫奇帕奇,斯莱特林的院长也建立了友好的关系,和邓布利多教授开启了他那段与众不同的人生,想知道哈利如何反抗伏地魔,创为D·A,成立凤凰社,认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吗?想知道哈利如何打败伏地魔,与斯内普冰释前嫌,参加三强争霸赛吗?更多精彩尽在《哈利·波特》。

要说法的书籍,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完,然而,这些星星中,《哈利·波特》无疑是最明亮的那颗,它在百书中地位无可撼动,J·K·罗琳写出来的文字如同一个个跳跃的小精灵,故事的情感真挚,情节跌宕起伏,想象丰富,特性鲜明等特点,像一张网一般笼罩在我的心上,这也是此书不朽的原因之一。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成长的阶梯。我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博览群书的人,但在众多的名著当中,《鲁宾逊漂流记》却是我的至爱。

那是发生在一个暑假里。当时的我还只是个懵懂的小孩,觉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为老师布置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作业:看一本名著,还要写看后的感想。于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处找寻,最后在众多的书籍中挑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

起初,我并不觉得这本“平平无奇”的书里会有什么好看的情节,甚至还把它扔进书包里,眼不见为净。可是有一天我没有什么事做感到很无聊,不经意地朝书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现在又没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书吧!

从书包里拿出《鲁宾逊漂流记》,我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最好的,最无忧无虑的中等阶层,不像下等阶层要时刻担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阶层处处勾心斗角!我想也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鲁宾逊,才会养成了乐于助人,善良的个性吧,否则若在到处充满阴谋诡计的上等阶层生活的话,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会被污染吧!

其实原来鲁宾逊还有过几个哥哥,但他们一个为了钱财,为了优质的生活宁愿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终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个战死沙场。从小到大,鲁宾逊就非常地向往着出海航行的生活,由于哥哥的前车之鉴,父母都极力反对他出海,不让他实现这个梦想。

对于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关,在没办法之下,他只好离家出走,终于如愿以偿出了海,甚至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不幸的是在一次归航中遭遇了海贼,受尽折磨。从海贼手中逃出之后更是流落荒岛,生活了29年,最终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也是可以活的那么有声有色,那么的多姿多彩,是鲁宾逊他让我知道了无论是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欲望,不管是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挡在前面,也不足为惧!也是他让我懂得了坚强为何物:是一个热独自地生活,就连“家”与其它的必须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脚弄,甚至于还可以苦中作乐!

因此我很羡慕鲁宾逊,即使是在狂风暴雨的环境下,也可以那么的坚强,迎难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来:即使一个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样多姿多彩地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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